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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不折不扣落实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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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铁军 来源:税务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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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是税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我们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坚决落实好就业、再就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等工作指示精神,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在政策宣传、落实政策和做好对下岗失业人员服务工作等方面,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了各项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为积极促进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截止2008年6月30日,全市累计减免各项税收580.12万元,其中:减免营业税117.61万元;城建税6.94万元;教育费附加2.95万元;个人所得税159.62万元;企业所得税293万元,工本费累计减免6.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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