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急
高雪松
鄂地税传发〔2008〕21号
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举办全市地税系统税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旗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征收管理分局、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分局:
为全面提高我市地税系统税务业务工作水平和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切实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按照全市地税培训工作安排,经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在包头财经学校举办全市地税系统税收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8年6月9日报到,由市局集中统一出发,6月10日至9月30日培训,约四个月,脱产学习。学员每周学习5天,周末正常休息。
二、培训地点
包头财经学校。食、宿、培训皆在校内,学员管理以学校为主,由包头财经学校委派班主任,按照全日制学生管理办法和市局培训工作制度进行管理,培训结束后由包头财经学校按照学员成绩核发结业证书。
三、培训人员
各基层局征管人员。
四、授课内容
授课内容全部是基层征管人员应知应会的基础内容,具体如下:
(一)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实务;
(二)税务检查内容、实务及技巧;
(三)会计电算化及计算机查帐。
五、有关费用
(一)学杂费、住宿费、餐费、教材费等全部费用由各基层局自行负担。
(二)住宿为四人间,餐费由学员自行购买饭卡,充值后自行买饭。
(三)教材、生活用品用具:每人准备运动衣一套,其余都由学校准备。
(四)教材费:开学时每人交纳餐费1000元,班费200元,其余费用收取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各基层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班,坚决克服工学矛盾,全力做好培训人员推荐报名工作,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从正式职工和经市局确认的协税员、助征员当中推荐。
(二)各基层局务必于6月3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手机号码通过电话、传真或内部网上报市局培训中心。
联系人:白巧莲
联系电话:0477—8352706
附件: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