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办税指南  
税务登记
纳税申报
纳税检查
税款缴纳
帐簿管理
复议诉讼
税务代理
税务文书签收
  政务公开  
鄂尔多斯地税干部走进军营…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鄂…
鄂尔多斯市地税局组织职工…
鄂尔多斯市地税局全力做好…
鄂尔多斯市地税系统狠抓廉…
鄂尔多斯市地税局组织全体…
鄂尔多斯市地税系统为四川…
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短期…
关于发票查询和在线咨询的…
  最新专题  
办税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 >> 办税指南 >> 文章查看

三、税务检查中纳税人的权力和义务
 添加时间: 2008-10-15   发布机构:
 
税务检查中纳税人的权力和义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4、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力;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力;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2008 鄂尔多斯地方税务局
推荐使用浏览器6.0以上版本 1024×768分辨率 技术支持--倚天网络
主办:鄂尔多斯地方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联系电话:0477-8352772